我有一个坏习惯,喜欢在纸上乱写乱画。有一本书上说,这种人具有创造的天赋。而我三十将至,也没有做出一件大事情,可见,这种说法靠不住。更遗憾的是,就是连字也没有练好。墨水纸张浪费不少,可还从来没有想到要参加什么硬笔书法大奖赛,怕旁人讥一句:“你会不会写字?”我对自己的那点“功底”透着亮:写的字缺少精气神儿,总是病病恹恹的。
而我偏偏又还有另一个坏习惯,喜欢业余时间爬一爬格子。爬格子这件事,那些“大腕”早就称作“写字”了。正在城市的夹缝中建写字楼呢!我爬格子,是注定一辈子也爬不到明亮的写字楼里去,只能躲在自家屋里爬一爬罢了,更没有勇气把自己的斗室取个“xx斋”的雅名。当作家理想也没指望了。
但是,坏习惯一旦养成,就不大容易改掉。我在纸上乱写乱画的习惯是在小时候养成的,当时并不知道有个庞中华;而爬格子是在中学语文老师念了几回我的作文后染上的,亦不知有王朔那样的“写字”高手。
报纸上介绍,要写好字,只要在汉语中挑出99个字练上七七四十九天就行了,费用不高,交50元就成。我几次领工资的时候都想试一试,但终于狐疑着不敢轻举妄动,把那钱存了银行。报纸上还说,要当作家吗?请参加xx文学创作函授中心的学习,聘请专业作家和报刊编辑辅导,方便时还可面授机宜,届时,文坛上将升起一颗“新星”。费用也不高,交50元钱就行。我犹豫再三,终究还是把那点微薄的工资存了银行。回头再来看那些把钱交邮局的“爱好者”们,该差到什么程度还是什么程度,该臭到什么地步还是什么地步,并不见取到了什么“真经”,心里便很不是滋味。
有一次我忽发奇想,我何不把爬格子也当作写字呢,说不定格子没爬出路来,字倒练到家了亦未可知。正当我准备把这一思路付诸实践时,无意中有幸看到了一位作家的手迹,便改变了这个近乎愚蠢的念头。这位作家著作等身,写的字可谓多矣,可那字写得实在不敢恭维。实话说了吧,就是让他再练上一辈子,恐怕也成不了书法家的。
人有时真是透着怪,偏偏要做些自己做不来的事,而且还执著得叫人感动。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那个“误区”吧。其实,让当教授的去卖馅饼和叫卖馅饼的去当教授同样令人不可思议。牛吃草,马吃谷,各有各的福。道理通了也就释然了,我这辈子注定是与笔无缘。
(刘贤冰《边走边想》)